【部门解读】宣贯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实施方案解读

    发布时间:2021-11-10 09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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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部门解读】宣贯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实施方案解读

     

    一、决策和依据

    1、背景

    为适应新发展阶段、新发展理念、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,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,尤其是正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、制定实施“十四五”安全生产规划的关键时期,宣贯新《安全生产法》正当其时、刻不容缓。

    2、依据

    南谯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贯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实施方案的通知(滁南安办〔2021〕31号)

    二、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

    以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学习宣贯为契机,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,牢固树立科学发展、安全发展理念,坚持底线思维,增强红线意识,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。

    三、工作目标

    通过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学习宣贯,进一步提升各级党委、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监管部门和企业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,推动建立健全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。坚持依法履职、依法行政,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。促进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更广泛更深入了解新《安全生产法》规定,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,为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知法、守法、用法营造浓厚氛围,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

    四、主要任务

    (一)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教育培训

    1.各镇、开发区、各相关单位要有计划、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,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学习纳入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,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、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,自觉做到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。

    2.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活动,要将新《安全生产法》作为重要培训内容,在授课老师和培训教材的选择方面要把好关,以保证培训质量。培训机构应邀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、具备一定法律素养、表达能力强的人授课,同时选择应急管理部推荐的书籍作为培训资料。

    3.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活动,按要求配足学习宣贯资料。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金属冶炼、建筑施工、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手一本新《安全生产法》(单行本),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厂区悬挂宣传横幅、标语、挂图,组织职工观看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宣传视频,设置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专题展板,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。

    (二)抓好领导干部、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

    各镇、开发区、各相关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《安全生产法》,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,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,增强责任意识,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。

    (三)突出抓好社会层面宣传贯彻活动

    1.各镇、开发区、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报纸、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,广泛宣传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,普及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    2.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新《安全生产法》贯彻实施的新闻,并在本部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横幅、标语、挂图,设置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专题展板。

    3.各镇、开发区、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知识竞赛、演讲会、专题宣讲等活动,深入开展安全宣传“五进”,广泛宣传新《安全生产法》。

    五、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

   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。新安法宣传贯彻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,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周密组织,把新安法的宣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。成立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,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,统筹调度全区宣贯工作。各镇、开发区、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,推动本区域、本行业领域、本单位的宣贯工作,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,确保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取得成效。
        二要抓紧修订配套制度。各镇、开发区、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,加强调查研究,开展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疏理对照,做好配套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。对已发布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,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,凡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正废止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新安法,对照、梳理、完善改进执法制度,确保安全生产在新安法轨道上运行。
        三要做好宣贯督导和报送工作为确保新安法宣贯工作扎实推进,区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综合督查、专项检查等活动,对各镇、开发区、各相关单位新安法的学习、培训和宣贯工作进行督查督导,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范围,确保新安法宣传贯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

    六、解读机关(包括解读单位、解读人、联系电话、邮箱)

    解读单位:南谯区应急管理局

    解读人:杨彬彬 联系电话:0550-3908127

    邮箱:nqqyjj@126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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